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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出口报关前如何做好化妆品的备案工作?

时间: 2021-02-25 16:22:04 分类: 化妆品进口报关 浏览次数: 1167 作者:琪邦来源:进口报关公司

对想进口此类产品的朋友来说,一定要先做好备案,以及了解所需的资料。否则就不能进口一般贸易。但备案也不是那么简单,短则3个月,长则半年,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进出口化妆品报关流程:

 


一、进出口化妆品报关注意事项:


1.海关对进口化妆品的收货人实行登记制度。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应当如实记录进口化妆品的流向,并在两年内保存记录。


2.进口化妆品之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依海关总署之有关规定申报,并提供收货人之备案号。


二、第一次进口报关化妆品应满足以下要求:


1.国家卫生许可审批机关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,海关对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电子数据进行系统自动比对验。


2.国家实施备案的化妆品,应当凭备案凭证办理备案登记手续。


3.国家未实施卫生许可或备案的化妆品,应提供下列资料。


4.有关安全评价资料,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,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材料。


5.允许在生产国(地区)生产、销售的证明文件或产地来源证明。


6.销售包装化妆品的成品,除前三项以外,还应提交中文标签样本以及外文标签和翻译件。


7.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还应提供以下资料:产品名称、数量/重量、规格、产地、生产批号和使用期限(生产日期和保质期)、加施包装的目的地名称、加施包装的工厂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。


三、进口化妆品成品标签标识应符合我国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。关税部门负责审查化妆品标签内容是否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以及与质量相关的内容是否真实、准确。


四、进口化妆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,海关签发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书》,并注明商品名称、品牌、产地、规格、数量/重量、生产批号/生产日期等内容。在进口化妆品取得《进口货物检验检疫证书》后,方可销售和使用。

 

对检验不合格的进口化妆品,涉及安全、健康和环境保护事项的,海关责令其销毁,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书,由当事人办理退运手续。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,应在海关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,重新检验检疫合格后,方可销售和使用。


进出口前如何做好进口化妆品的备案工作?上面是对这一问题的回答。相信大家看过以后都会明白的。但愿本文能对大家有所帮助!如有其它相关问题,可到我们的网站咨询,咨询免费。